• 乐清在押房产过户实现无缝对接 “带抵押过户”可以成功办理了
  • 资讯类型:买房攻略  /  发布时间:2022-11-12  /  浏览:2419 次  /  

       房屋因处于抵押贷款状态而使出卖方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一直是制约房地产二手市场的瓶颈。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日来对“在押房产过户”的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切实解决了市民鲍先生的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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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鲍先生来到乐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咨询,表示其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急切想要过户,但是苦于缺少资金无法还清原贷款,可否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为精准破解该难题,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乐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立即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同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技术人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商讨具体解决方案。经多轮探讨后,中心决定采用“双预告双组合+注销+贷款联办”的模式,助力鲍先生不动产顺利过户。


     中心通过登记系统改造、流程优化、创新组合等方式,率先实现抵押状态下不动产过户与抵押登记“无缝对接”,即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买受方、出卖方、银行三方可通过“双预告双组合”登记模式,及时便捷地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该模式既能减少买卖双方的资金周转,又能顺利地完成银行放贷及抵押权登记办理,同时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10月20日,鲍先生、买受方和银行工作人员凭借事先签订的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向乐清不动产登记城区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预告及抵押权预告组合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办理“双预告”登记向银行发放预告登记证明,银行凭借预告登记证明立刻向受让方发放贷款,贷款存入银行的托管账户,银行凭三方托管协议用托管账户的金额归还鲍先生剩余的贷款,鲍先生立即凭贷款结清证明向分中心申请注销原抵押权登记。次日,鲍先生、买受方和银行工作人员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和抵押权预转现组合登记,顺利实现了二手房过户和买房名下的抵押贷款。


        据悉,在《民法典》实行前,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不得转让,出卖方需还清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仅耗时长,且需要出卖方花费大量精力来筹措周转资金或承担高额“过桥费”。如今,乐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通过“双预告双组合+注销+贷款联办”的模式,有抵押贷款的卖方无需资金周转归还贷款,实现卖方无成本完成房屋转让的愿望,该模式大大提高了买卖双方的融资便捷度。


此次“带抵押过户”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乐清市不动产登记又实现一项新的突破。接下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继续聚焦小切口,创造新举措,深化服务机制,更好提高市民办事满意度,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丁可 通讯员 郑文丽 林子琪/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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