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乐清市2021年17-1号地块(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项目-乐清中心城区康养中心)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盐盆街道樟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8948公顷,捕捞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346公顷,柏树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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