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成果转化和委托服务 上半年乐清使用科技创新券1040万元 居全省第一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8-08-08  /  浏览:1018 次  /  

   前天,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乐清共发放科技创新券2146.58万元,有305家企业及个人使用创新券共717笔,使用金额1040万元,居全省第一。

  “科技创新券可以抵扣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测等费用,对我们这样的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帮助还是挺大的。”浙江众昂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晓东说,今年他们企业有七八款高压断路器产品通过了检测,这块费用本来需要24万余元,其中有10万元用科技创新券抵扣,企业因此减轻了负担。

  科技创新券是市科技局在2015年7月初开始发放、兑现的一种“有价证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企业、创业者开展产学研合作、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技术服务。据统计,三年来,乐清已累计使用科技创新券3229.88万元。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科技创新券使用主要有两大块,一是成果转化创新券,用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省级或温州市级创新载体开展的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项目,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费的5%金额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一年使用成果转化创新券额度最高为40万元;二是委托服务创新券,用于企业或创业者向省级、温州市级创新载体或市创新券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列入创新券应用单位委托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查新和购买服务等,企业或创业者在同年度使用委托服务费按50%抵扣,每家企业或创业者一年使用委托服务创新券额度最高为10万元。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分析,今年科技创新券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开放式的申领政策,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企业申领提供了便利。开放式的科技创新券申领政策,对创新券申领总量不作限制,使用者只要按需申领。如此一来,企业如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根据研发实际情况来使用创新券,大幅度地提高了创新券实际使用率,避免了企业“领而不用”的情况。

  去年,科技创新券工作纳入“最多跑一次”试点,对与网络申报相符和资料齐全的企业由原来的上门提交,改为可以用邮政快递寄送,实现了“零上门”。此外,市科技局还相继建立了“科技企业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介群”“规上工业企业群”等QQ群,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企业或创业者遇到创新券使用问题,可以即时得到解答,也促进了科技创新券的知晓率、使用率的提升。

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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