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严打非法采矿
日前,北白象派出所接到北白象国土资源管理所报案,称其扣押的一辆挖掘机被他人冒用行政执法中队名义领取。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开展侦查,于4月24日、26日分别抓获两名嫌疑人徐某、叶某,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徐某现取保候审、叶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查,2011年以来,叶某在北白象镇东斜村、西斜村山上擅自开采土石方,涉案价值达20万元以上。2018年以来,叶某伙同徐某对东斜村山场进行开采,涉案矿石3000多吨、黄泥土240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称,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非法采矿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森林植被的破坏亦极其严重。
为此,根据乐清市政府部署,乐清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全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乐清市联合专项扫查办公室,并抽调相关人员,于5月1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行动。
5月,乐清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及当地乡镇,对全市167个重点村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47个村存在47处违法采矿点,已责令关闭35处,扣押挖掘机12台,立案查处12处,其中移送公安3处、行政处罚5处、正在调查4处。
打击非法采矿涉及到多个部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乡镇、街道和国土、公安、环保、林业、水务、供电、安监等多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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