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扶贫领域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扶贫领域相关工作顺利落实;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1市农办扶贫开发科原科长邵纪军、雁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章国平等人对扶贫项目把关不严等问题。雁荡镇筋竹涧游步道维修项目被列入乐清市2015年度第一批一般扶贫项目。由于市扶贫办、雁荡镇有关人员在该项目的申请、审核、拨付、工程管理和验收等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及流程,使得工程承包人能仁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宝荣在未全部施工完成的情况下通过项目验收,并以编造的修路票据多报扶贫资金4万多元。2018年2月,邵纪军、章国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荣宝由其党籍所在地纪委予以相应处理。2白石街道党政办主任张敏蕊对生活困难补助编制、申报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1月,白石街道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对象黄××去世,但黄××亲属故意隐瞒,继续每月向白石街道领取补助费十六个月。张敏蕊在负责白石街道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编制、申报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未能及时停发黄××的生活困难补助费。2017年12月,张敏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芙蓉镇巨坑庵村党支部党员谢顺千骗取村级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4月间,谢顺千、陈××(非党员)等人合股,通过挂靠公司的形式中标乐清市芙蓉镇巨坑庵村垦造耕地项目。2014年6月工程竣工后,谢顺千、陈××等人教唆测绘人员虚增工程竣工面积,共骗取财政拨款622692元,其中谢顺千、陈××等人非法获利555975元。2017年7月,谢顺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清江镇靖江村虚报工程款多领取市财政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间,清江镇靖江村拟定村庄道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并申报财政补助,为充实项目经费,靖江村集体编造了有关票据,使原应领取市财政补助251671元,实际补助40万元整,多领取补助款148329元。2017年5月、8月靖江村集体分两次退还给清江镇财政共计20万元。2017年8月,靖江村党支部书记庄再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