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24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城东街道(07-03-02局部地块)(该土地已经乐清市[2018]土字第25号文件批准用地面积11526.0㎡)建设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0577-YQ-YY-07-03-02局部地块)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995㎡,另架空建筑面积1444.0㎡,另地下建筑面积8853.0㎡。
该建设项目前一环节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上报资料齐全。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具体要求:1.用地面积:11526㎡(其中带征619㎡)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995㎡3.架空建筑面积:1444.0㎡4.地下建筑面积:8853.0㎡5.建筑占地面积:2316.0㎡6.建筑密度:21.3%7.容积率:2.28.绿地率:30%9.住宅户数:164户10.机动车停车位:200辆
二、详见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0577-YQ-YY-07-03-02局部地块)建设项目(见附件)。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或市三改一拆办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