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年一直走在温州前头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8-02-13  /  浏览:979 次  /  

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6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争取10月底前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乐清经验”——这是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提出的要求。乐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年一直走在温州前头。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在全国确定100个县(市、区)为改革试点单位,乐清名列其中。日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下发各乡镇(街道)。

 

 

乐清市委副书记吴松海在动员会上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农村活力的重要制度创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在试点工作中要明确目标,把握重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会议明确了七项任务,作为这项改革探索和突破的方向:

全面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探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规范产权流转交易。

吴松海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做到防止底数不清,实现账实相符;防止归属不明,实现权益到人;防止经营不强,实现自主造血;防止流转不畅,实现权能完整;防止监管不全,实现科学管理。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好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守牢制度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

 

副市长吴振弟与会。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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