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险一金是每个求职者关心的问题,现在要扩展到五险二金了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8-01-08  /  浏览:937 次  /  

五险一金是每个求职者关心的问题,现在要扩展到五险二金了。近日,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地税局出台《温州市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广企业年金,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人才集合年金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办法》鼓励企业制定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主要面向企业中高端人才,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设立年金基金,为人才建立长期激励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参加人才集合年金计划有哪些好处从温州市人社局获悉,《办法》规定了参加人员资格标准,让参加人数和缴费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减轻企业因激励员工产生的负担,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人才集合年金是一项长期激励措施,可以吸引更多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保障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规范运作使基金达到保值增值。 哪些企业和个人能够参与人才集合年金计划?

《办法》规定,企业注册地址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承担年金计划相关费用和支出,且尚未建立单一年金计划的企业可参加。为了更好吸引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办法》对参与个人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各类企业中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以上人员;●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 具有实职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企业需要的其他人才(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人数的50%以内控制),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

《办法》特别提出,企业、个人均自愿申请参加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而且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的比例可在1:10至1:2之间自行确定,但同一企业执行相同比例。企业缴费分配给参加人员个人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2万元/年。

权益归属具体怎么算?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运营的收益全部归属职工个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形成的权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统一划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 年限归属比例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不满1年 20%满1年 40% 满2年 50% 满3年 80% 满4年 90% 满5年 100% 退休或在职身故 —— 100% 当职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情形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参加年金企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上(含15年) 100% (在参加年金企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下的每减少一年递减5%) 备注: 单位缴费部分权益归属原则上按照本方案执行,如企业与参加年金职工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分配,约定分配内容报温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企业如何办理?人才集合年金运营方式由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2+2”的形式进行组合,也就是说,温州市实施的人才集合年金计划,通过温州市人社局牵头搭建、企业直接加入、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运作、银行受托管理账户的模式来实现。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与其签订《企业年金受托合同》,并根据对年金基金市场风险的偏好,自愿选择受托人提供标准化的集合年金投资组合产品。

企业向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加入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申请,填写《温州市企业人才参加集合年金计划方案报备表》,并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缴纳的年金金额、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历证明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技能资格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盖章)、企业人员同意加入年金方案确认书等资料。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到企业报备的年金方案后,按规定予以备案的批复。企业根据备案批复,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的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签订受托合同,并选择集合年金计划的投资组合,正式实施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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